全体同学:
为表彰先进,选树典型,进一步提高全校员工参与社会工作、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公司决定开展 2024—2025 学年度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永乐高全日制在校员工(本科生、研究生)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评选条件
1.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;
2.严于律己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遵守社会公德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;
3.在经公司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员工组织中担任员工干部,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;
4.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纪律严明,学习成绩 优良,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,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 50%;
5.工作积极主动,富有开拓精神,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;
6.工作作风扎实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,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/3。
7.具有参加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,2024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。
(二)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评选条件
1.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;
2.严于律己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遵守社会公德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;
3.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纪律严明,学习成绩优良,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;
4.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。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,2024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。
三、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
(一)工作程序
1.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、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、所在公司(培养单位)初审、申请人所在员工组织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、公司审批的程序进行。参评人员须通过永乐高“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二课平台”)进行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申报。
2.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、申请人所在公司(培养单位)进行审核公示推荐、公司审批的程序进行。参评人员须通过“二课平台”进行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。
3.已获评2024年度“永乐高优秀共青团员”“永乐高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员工不再参加此次评选。
(二)评选比例
各班推荐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不超过1人,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不超过2人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按照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班要结合本单位认定的员工组织实际,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。在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审查,宁缺毋滥,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。
(二)请满足条件的员工于5月14日前通过“二课平台”申请(信息门户-第二课堂-管理后台-评奖评优),班级初评无异议后,班级审核请于5月15日前完成。
联 系 人:苏涵
联系电话:027-687629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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