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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 2024—2025学年度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5-20 点击数:

全体同学:

为表彰先进,选树典型,进一步提高员工参与社会工作、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公司决定开展 2024—2025 学年度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永乐高全日制在校员工(本科生、研究生)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评选条件

1.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;

2.严于律己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遵守社会公德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;

3.在经公司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员工组织中担任员工干部,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;

4.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纪律严明,学习成绩优良,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,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 50%;

5.工作积极主动,富有开拓精神,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;

6.工作作风扎实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,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/3。

7.具有参加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,2024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。

(二)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评选条件

1.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;

2.严于律己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遵守社会公德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;

3.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纪律严明,学习成绩优良,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;

4.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。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,2024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。

三、工作程序及评选名额

(一)工作程序

1.按照个人申请、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、公司审批与公示的程序进行。

2.已获评2024年度“永乐高优秀共青团员”“永乐高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员工不再参加此次评选。

(二)评选名额

全院共评选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不超过8人,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不超过16人。

各班推荐“永乐高优秀员工干部”不超过1人,“永乐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不超过2人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按照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班要结合本单位认定的员工组织实际,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。在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审查,宁缺毋滥,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。

(二)请满足条件的员工于5月24日前填写附件一,并提交至班级,班级初评无异议后,汇总至一张表后命名为“xx班院级优干积极分子汇总表”提交至whudkxg@163.com,邮箱收件截止时间为5月26日。


联 系 人:苏涵

联系电话:027-68762923

特此通知


附件一.xlsx】已下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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